[ 黃衛 ]——(2010-11-5) / 已閱26955次
加快我國醫療保險立法步伐,使醫療保險工作有法可依,依法管理,是我國醫療保險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必然結果。醫療保險是強制性社會保險,目前雖然有國務院及地方政府的政策體系,但沒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以致出現部分企業拒不參保、拖欠醫保費用、基金籌集不到位的情況, 覆蓋面難以擴大。要改變這種困境,就需要通過醫療保險立法來規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用人單位、員工個人、定點醫療機構的權利和義務,規范有關各方的行為,并明確違規帶來的法律后果,促進商業醫療保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從而進一步促進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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