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大勇 ]——(2009-12-12) / 已閱13586次
從價值取向上看,律師業以“服務法治,維護人權”為其價值取向,決定了其具有與社會進步共同發展的可持續性。法治國家的發展離不開律師行業,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民主的深化,公眾的權利意識不斷提高,捍衛人權,實現人權,為保護權利而奮斗,已不僅是公民的私事,更是由公民組成的國家最重要的公共管理職能。律師業的產生與存續、壯大以及律師制度的完善,即是公民維護人權和國家保障人權,雙方共同作用的結果。律師制度不僅可以與民權結合而外化出民主精神,而且可以與法治結合產生法治化的社會秩序。因此律師行業的發展,將通過其實踐其自身價值,維護人權制衡公權、維護自由反對專制和壟斷的職業活動,為國家的民主與法治進程作上最好的注腳,也在這個過程中,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