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增設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和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的決定
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增設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和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的決定
山東省濱州市人大常委會
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增設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和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的決定
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增設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和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的決定
2019年2月24日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1. 增設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2. 調整完善后,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設立8個專門委員會: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
三、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委員職務自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