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臨汾市人大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9年2月26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太生院長所作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同意這個報告,決定予以批準。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市委四屆五次全會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開展“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奮力開創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為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臨汾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