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晉城市人大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9年2月27日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晉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于昌明院長所作的《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會議充分肯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關于2019年工作的總體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七屆六次全會暨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扎實開展“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始終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為加快推動新時代美麗晉城高質量轉型發展取得新成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