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再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再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再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再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再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已經省政府研究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2月21日起施行。
省長:陸昊
2018年1月22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再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省政府決定,取消、下放和調整87項行政權力事項,其中,取消26項,下放59項,調整管理層級2項。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權力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對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要認真制定監管措施,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對下放的行政權力事項,省級有關部門要做好指導對接,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市縣能夠有效承接,依法需要委托實施的,要及時辦理委托手續;對調整層級和承接的權力事項,各地要依法規范行使行為,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加快推進配套措施和相關制度建設,確保行政權力承接到位。
本決定自2018年2月21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下放和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表
http://www.hlj.gov.cn/att/0/10/16/63/10166372_62333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