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是什么樣的人《犯罪人論(外國法學名著)》書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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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先 2006-3-25 17:03:21
筆者在高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已18年了,發現在我接觸到的罪犯中累犯率非常的高,一些罪犯的作案手段十分的殘忍,還有些罪犯的犯罪行為在正常人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因此,每當我提審這些罪犯時總是忍不住地要觀察一下這些罪犯的體貌特征、神情氣質,想從中看出些什么,得到些什么,但是總不得要領。最近讀了一本意大利人龍勃羅梭寫的犯罪學經典著作《犯罪人論》,大有豁然之感。
切薩雷·龍勃羅梭(Cesare·Lombroso,1835~1909)是意大利著名的精神病學家、犯罪學家、實證主義犯罪學派的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他是犯罪學史上最具開拓性的研究者之一,被國外犯罪學家稱為“犯罪學之父”、“近代犯罪學之父”,這些稱謂在一定程度上就表明其犯罪學研究的價值及其在犯罪學史上所占居的地位。
龍勃羅梭早年從事精神病學的學習和研究,在學習和研究的過程中,龍勃羅梭產生了建立有關精神病人與犯罪人的人類學學說的想法。他用一年多的時間在一所監獄中潛心觀察和研究,搜集了許多有關犯罪人的人類學資料,以大量的實證研究為基礎,通過對士兵、精神病人、犯罪人的觀相、顱相學觀察、身體測量、尸體解剖等方法,發現犯罪人不僅在情感上而且在身體生理特征上也與正常人有很大的區別。龍勃羅梭認為“關于犯罪人的人類學研究必須從最基本的體質特點開始,解剖學的材料就能為我們提供有關的數據。”他對383名死刑犯人的顱骨進行了解剖檢查,發現這些犯罪人有一系列與正常人不同的解剖學特征,特別是在對一名被關押的,名叫維萊拉(Vilella)的江洋大盜進行觀察研究并在維萊拉死后進行解剖時發現維萊拉的顱內有一個明顯的凹陷,他稱之為“中央枕骨窩”,在“中央枕骨窩”附近的小腦蚓部肥大,而這兩個特征正是低等靈長目動物如類人猿的特征,在低等人種中都很少見。龍勃羅梭在《犯罪人論》一書中,對101名意大利人的頭骨和1279名意大利罪犯的人體測量和相貌分析作了詳細的記錄,并對這些記錄的數據進行了分析研究;他還對數千名犯罪人的文身、感覺、自殺、愛與恨、宗教、智力與文化、暗語、筆跡、文學等方面進行了觀察和分析,提出了他那驚世駭俗的生來犯罪人說(又稱天生犯罪人說)。龍勃羅梭認為犯罪人,主要是指違反人類情感方面犯罪的犯罪人是出生在文明時代的野蠻人,他們的生物特征決定他們從出生起就具有原始野蠻人的心理與行為特征,他們的行為必然會不符合文明社會中的行為規范,因而也就必然會構成犯罪,這是由他們的異常生物特征所決定的,這種生物特征的異常是通過隔代遺傳而來的。龍勃羅梭在對犯罪人進行觀察,發現生來犯罪人的身體特征如頭部外形、面部、五官、頰囊、腭部、牙齒、下巴、上下肢、大小腦等都與正常人不同,例如,多數生來犯罪人的都是小頭畸形,腭部異常發達,下巴向上突起,有犬齒窩,這個部位的肌肉像狗一樣發達。對生來犯罪人的感覺和功能特征,龍勃羅梭發現生來犯罪人的左側比右側更敏感,對疼痛和觸摸的感受性比正常人低,其觸覺比較遲鈍,有明顯的磁感,對氣候的感覺也十分敏感,其情緒隨氣溫、氣壓的變化而變化,他們的聽覺、嗅覺不如視覺好,一般都很靈活敏捷,這種感覺上的麻木造成犯罪人道德上的麻木不仁,使得犯罪人對他人和自己的死亡不當成什么大事,因此在犯罪時更具有不計后果的殘忍性。對生來犯罪人的心理特征,龍勃羅梭發現他們缺少自然感情,尤其不考慮自己的同胞,而對動物和陌生人則過分喜愛,容易沖動,用激情來代替家庭和社會感情。他們具有很強的虛榮心,甚至于超過了藝術家、文學家和那些喜歡排場的女人,喜歡吹噓自己的犯罪本領。他們普遍缺乏道德感,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是不道德的,不知悔恨、自責。龍勃羅梭還發現犯罪人文身的多于正常人,犯罪人的文身多數表現出暴力傾向和復仇欲望等。
龍勃羅梭在重點觀察研究了生來犯罪人的基本特征后,還將犯罪人分為激情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偶然犯罪人。龍勃羅梭認為激情犯罪人具有殘忍、魯莽、犯罪行為突發性等特點和強烈的暴力傾向,其犯罪行為是在激情作用下發生的暴力行為。龍勃羅梭觀察到這些人的頭顱很少異常,相貌較好,性格也較為誠實,情感比較豐富,與生來犯罪人在體貌特征上有明顯的不同,他們在犯罪后往往又表現出強烈的后悔情緒。龍勃羅梭將政治犯罪人歸于激情犯罪人的一種,認為他們具有較高的智商,強烈的感受力和利他精神、愛國精神、自我犧牲精神、宗教理想,他們是傳統社會的反抗者。政治犯罪的領導人大多是富有熱情的人,他們思想敏銳,有高度的洞察力和批判精神,為了其政治理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龍勃羅梭在研究精神病犯罪人的時候發現,由于精神病的影響而犯罪的人因為他們具有許多共同退化的生理特征,尤其是突出的耳朵、額竇、大頜骨和顴骨、兇惡的相貌、斜視、薄上嘴唇等,他們對因犯罪而可能面臨的刑罰很少表現出恐懼,而且不想逃避懲罰,甚至于在犯罪后還向他人炫耀自己的惡行。這類犯罪人主要是偷竊狂、間發性酒狂、殺人狂、女性色情狂、戀童癖和歇斯底里犯罪人。對偶然犯罪人龍勃羅梭將其分為虛假犯罪人或準犯罪人、傾向犯罪人、習慣性犯罪人、癲癇性犯罪人,并對他們的一些基本特征作了描述和分析。
龍勃羅梭在觀察研究了犯罪人的生理、心理等特征后,從人類學的角度和氣候、種族、文化、飲食、遺傳、年齡等方面研究了犯罪的原因。其中被龍勃羅梭認為是最為重要的原因是犯罪的人類學原因,也就是隔代遺傳(atavism,又譯為“返祖現象”),即犯罪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倒退到原始人或者低于人類的人的一種現象,這一種現象使得具有“返祖現象”的犯罪人的形態學特征與類人猿、低等靈長目動物的形態學特征有相似之處。龍勃羅梭還將“退化(degeneration)”學說引入其犯罪原因的學說中,認為它是犯罪人身上的一種病理現象,退化者是其祖先身上有病的身體成分的產物,這種成分阻礙了后代的進化,產生了原始人所具有的身體特征。這些返祖、退化現象使得這些人成為現代的“原始人”,他們從一開始就不容于現代文明,與現代文明的規則、期望相矛盾。他指出“那些最恐怖的、最不人道的犯罪既有著生理上的、返祖的緣由,也起因于某些獸性的本能。教育、環境和對刑罰的懼怕,使這種本能在人身上減退,但是當受到一定的環境的影響時,它們就會突然萌發。”龍勃羅梭還論述了犯罪的社會原因,包括文明程度、人口過剩、新聞媒介、生活狀況、教育、宗教、家庭等方面的因素對犯罪的影響。
龍勃羅梭在《論犯罪人》一書中,在研究了犯罪的犯罪人的特征和犯罪原因后,提出了他關于對犯罪的防治的對策。龍勃羅梭指出,犯罪是一種必然性,雖然犯罪人是生來的,但如果沒有外部條件的誘發,犯罪也是不會發生的,因此,如果不能將誘發犯罪的外界因素消除(他認為這是不可能的),至少也應該減少誘發犯罪的外界因素。龍勃羅梭還提出了一些發現犯罪人、預防犯罪人和矯治犯罪人的措施。他認為鑒定和識別犯罪人可以用來確定犯罪人的責任的程度、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以決定對犯罪人給予什么樣的治療和刑罰;他認為,首先應當預防犯罪人的產生,而不是懲罰犯罪人,如果不能預防的話就應當對犯罪人進行矯治或將其隔離,提出設立少兒教養院、貧民學校等機構來收容具有犯罪傾向的人使之與社會隔離,直至其心理得到矯治為止;對犯罪人的矯治應根據犯罪人的類型不同而有所區別,并分別提出了對其所劃分的犯罪人類型應采取的措施,他還特別提出了關于少年犯,生來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等應當采取特別的矯治或關押措施。他的這些犯罪防治對策論對于我們至今仍然還有許多借鑒意義。
龍勃羅梭的犯罪學理論在當時就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并對以后的犯罪學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的理論同樣從一開始就引起學術界的巨大爭論。在犯罪學史上,沒有一個人象龍勃羅梭那多地受到贊美與攻擊。贊美者稱之為“偉大的先驅者”、“他是實證主義學派的創建人”等;攻擊者認為龍勃羅梭的研究是不科學的,充滿了占星術、煉金術。對于龍勃羅梭的學說,我國著名的犯罪學家吳宗憲給予了充分而又客觀的評價,他認為龍勃羅梭“將實證的、歸納的方法引入犯罪學領域,引起了犯罪研究領域中的一場方法論革命,使犯罪學向科學方向大大邁進了一步;他用許多富有挑戰性的觀點,激勵人們對犯罪行為和犯罪人進行科學探討。”“龍勃羅梭本人確實是一個偉大的、嚴肅的、認真的學者,是犯罪學史上少數幾個對犯罪學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的杰出人物之一;在犯罪學史上,能與龍勃羅梭相提并論的人并不多,或者只有他的同胞、前輩——貝卡里亞才勉強享有這樣的資格,其他人都很難與龍勃羅梭相媲美。”龍勃羅梭對現代犯罪學的發展,對近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刑法學的研究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主要表現在他創立了實證主義犯罪學派,對犯罪學研究的方法的革新,對許多犯罪學問題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對近代刑法和刑事司法中關于刑罰個別化思想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等。對于龍勃羅梭的歷史局限性,吳宗憲也提出了自己的批評意見,他認為,龍勃羅梭的犯罪學的主要缺點一是過分迷信實證方法,以為一切問題都可以用這樣的方法闡明,將復雜的犯罪問題簡單化,從而得出片面的、簡單化的結論;二是一些具體觀點和研究方法的缺陷,對那些用實證的方法發現的確鑿的事實的解釋上,犯了簡單化、絕對化的錯誤。這些缺陷與當時的整個科學的發展水平是密切相關的,龍勃羅梭只能將當時已有的一般性科學方法論和基礎理論用于他的犯罪學研究,而不能苛求他超越當時的科學發展的水平。龍勃羅梭的這些歷史局限性絲毫不能影響其在犯罪學史上的歷史地位。
——原載《湖南審判研究》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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